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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㈠以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方式;
㈡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㈢及时补充紧缺教师,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㈣必须有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有利于增强学校活力,有利于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1.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普高教师4名,农村初中教师20名,农村教师2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2.对象及条件
(1)应是三明籍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普高职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并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应聘初中、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含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往届毕业生;
(3)报考者还应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合格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合格证书”)及计算机一级合格证。
入编农村学校人员,必须在入编学校服务满8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不得参加进城考聘。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遵循笔试与面试(说课、教学片段)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自考办网站(www.fjzk.com.cn)进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3.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考。
永安市教育局、人事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